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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录取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10-10 10:39:03

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明确递补轮次,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到区外;未满最低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和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023-6815172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 (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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