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领社保补贴
【导语】: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是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缴后补。除特殊人群外,其余人员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重庆市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
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重庆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拓展阅读
补贴对象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网约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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