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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受委托,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即拍卖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简称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dggzy.com或直接登录gcpm.cdggzy.com),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车辆拍卖有关竞买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拍卖车辆共223辆(不含车辆号牌),分为22组进行竞价,每组为10辆,其中第22组为13辆。车辆信息详见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网络拍卖车辆清单”。
二、车辆展示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9:00-17:00)。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68号摩尔车汇广场负一楼。(八益家俱城附近)
车辆展场交通示意图:
三、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竞买。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网络竞价方式。
五、网络竞价规程
(一)竞买人登陆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网络拍卖”页面,查看并下载“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网络拍卖公告”、“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网络拍卖车辆清单”、“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书”、“竞买人操作指南”等拍卖文件,按照“竞买人操作指南”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表明完全认可车辆现状及拍卖文件所有约定内容。
(二)网络拍卖开始前,拍卖师宣读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2016年12月13日10时宣布第一组车辆网络竞价开始,之后各组车辆依次推后5分钟开始竞价。
(三)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四)每辆车网络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及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每辆车自由竞价时间为24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前2分钟之内,如无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延时竞价周期: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前2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延时竞价周期启动,并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从新的出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上述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五)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成交”,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请在竞价系统显示“成交”或“谢谢参与”等提示后,重新刷新该页面,以确认系统竞价结束,而不是因本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显示异常。”
(六)本批次车辆网络竞价全部结束后,由拍卖师宣布成交结果。竞买人可登陆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拍卖成交公示。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竞买保证金1万元/辆。竞买人交纳1万元竞买保证金,可参与任意车辆的竞买,但只能竞得一辆车;当该竞买人对某个车辆的出价暂时为最高出价时,该竞买人不能对其他车辆出价,直至该车辆有其它更高出价,该竞买人方可重新对任意车辆出价。竞买人交纳2万元竞买保证金,最多只能竞得两辆车,依此类推。
(二)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完成注册及报名。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交纳至市公资交易中心账户,不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纳。
户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账号:由竞买人在市公资交易中心注册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
参与竞买多辆车的,保证金可按1万元/辆分别交纳,也可汇总交纳,但单笔交纳金额应不高于五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9时30分(以竞价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
1、成交竞买人(即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办完过户、转籍及车辆交割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至买受人银行账户。
3、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至竞买人银行账户。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必须与网上注册时的账号一致,确保竞买(履约)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
2、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七、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人须于2016年12月15日17时前付清车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1、成交价款由市财政指定账户收取。买受人在市公资交易中心现场刷POS机付款(只能刷储蓄卡,不能刷信用卡)。
2、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1.8%,由拍卖公司收取,买受人现金支付。
(二)车辆过户、转籍应缴税、费
收费项目及依据
收费标准
收款单位
受理地点
二手车交易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有关通知》(财税[2014]57号)
按成交价的2%收取
税务部门
本次拍卖车辆展场(成都市武候区聚龙路68号摩尔车汇广场)三楼。
二手车交易服务费
依据:四川省二手车商会“关于二手车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年6月26日)
1、成交价低于5万元:280元/辆;(转籍:380元/辆);
2、成交价高于5万元(含):按成交价的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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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及号牌费
依据车管部门相关规定
115元/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元,汽车反光号牌100元)
车管部门
临时行驶号牌
依据:车管部门相关规定
5元/辆(转籍专用)
车管部门
八、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须于2016年12月15日17时前持车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付款凭据(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拍卖人办公点办理车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九、车辆过户、转籍及交割
(一)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转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成都市户口人员办理成都车辆号牌时须提供居住证)。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则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公章。
(二)车辆过户、转籍、提档、交割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
1、买受人须于2016年12月16日17时前办完车辆过户、转籍及车辆交割手续,逾期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2、为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车辆过户、转籍及提车,拍卖人在车辆展场设置车辆过户(须符合转籍过户相关政策规定)代办点,统一为买受人提供代办服务,代办费200元/辆。
3、竞买人应自行咨询迁入地交管部门有关车辆过户、转籍等政策规定,拍卖人不负责提供与核实与此相关信息,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车辆按照现状移交,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买受人接车后发生的违章、摄像、大小交通安全事故及债权债务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竞买人应于竞买前自行查看、核实拍卖车辆的保险情况,成交车辆保险若已过期,由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转籍前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
6、车辆过户、转籍应缴税、费、保险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鉴于拍卖的车辆都属于二手车,如果在过户时发现存在拍卖会前遗留的违章、摄像、电子眼等不影响车辆实际使用的情况,拍卖人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不影响该车辆拍卖效力,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车,赔偿。
十、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不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的;
2、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3、不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人有权依据《拍卖法》第39条有关规定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买受人逾期办理车辆过户、转籍及交割手续的,须按200元/天/辆支付违约金。拍卖人从成交之日起对成交车辆最多保管10日,过期后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四)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一)本次拍卖车辆的有关资料、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车辆现状有差异,以实际展示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竞买人应自行核查、了解车辆证件、车辆审验(年审、绿标)、保险等情况,并自行查验车辆外观、配置、质量及车辆维修、保养、事故、有无改装改动等情况。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车辆情况负责,并承担车辆任何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慎重选择竞买车辆和出价。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
(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办理车辆过户、转籍的户名必须是网络竞买的买受人,不得更改。
(四)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注册报名或未及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无法注册或注册后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无法办理等情况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导致出价失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若终止拍卖的,则系统显示的成交属于无效成交,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情况。
(六)买受人提车后,车辆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一)除竞买人迁入地车辆过户、转籍等政策规定原因外,若因车辆本身原因或委托人原因,经交管部门确认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及已收取的相关税费无息退还,退还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费用和责任。车辆一旦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请求。
(二)与本批次拍卖车辆有关的“成都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三批网络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书”等拍卖文件,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车辆竞价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系统中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四)若拍卖人对本须知进行修改,应以在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重要通知”等内容为准。
(五)与拍卖有关的法律、法规、惯例等详阅中国拍卖协会网站:http://www.caa123.org.cn。
(六)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拍卖人。
四川勃森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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