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车报废补贴申请指南
旅行社组织直通车来川旅游奖补
(一)政策标准
对11月1日至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直通车从省外到四川旅游,按照3个档次进行奖补:
1.从近程市场(200公里至500公里)到四川旅游的,给予每班1000元的奖补,每人奖补30元;
2.从中程市场(500公里至800公里)到四川旅游的,给予每班1500元的奖补,每人奖补35元;
3.从远程市场(800公里以上)到四川旅游的,给予每班元的奖补,每人奖补40元。
本项奖补的“公里”计量标准为:旅游团队出发地点至四川游览最远景点的最短公路交通运输距离。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
3.1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组织直通车来川旅游,填报了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
4.自1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且自1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从事“引客入川”相关旅游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5.入川旅游车辆具备合法旅游客运资质及符合团队行程范围的跨省运营手续;
6.旅游团队应当在四川境内住宿不低于2晚;
7.未参与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来川人次奖补。
(三)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组织直通车来川旅游奖补申报书(附件4);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佐证材料:电子行程单,旅游意外险保险单,游客名单(含身份证信息)、住宿发票复印件;
4.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团队地接协议、导游委派手续、外省车辆的旅游运营相关资质证明、车辆运调手续或趟次合同、供应商或旅游辅助人确认函、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及原件。
以上资料均按团队进行“一团一档”整理并装订成册。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应于4月20日前向注册所在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两份(申请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U盘拷贝)。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分社和服务网点开展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业务,由旅行社统一报送。
2.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复核,复核结果经公示后于5月30日前将项目初审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文化和旅游厅,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
3.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各市(州)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下达补助资金。
附件4:旅行社组织直通车来川旅游奖补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