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问答——购买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一手房
一、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房,可向哪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月,同时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购房地住建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等条件。
二、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可贷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还贷收入比、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德阳: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眉山: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资阳: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如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标准发生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提取过的,则按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缴存职工以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2、3、4……,不设上限。
(3)“存贷系数”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2.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3.本人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可登录成都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查询,或咨询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
(三)首付款金额的规定
1.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3.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三、如何认定是首套房政策还是第二套房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套数认定,以成都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二)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或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五、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六、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为1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七、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本金额应为5000元的整数倍。
八、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所购新建住房的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