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成都热门资讯 > 成都公积金资讯 > 成都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成都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月收入认定所需资料?

来源:互联网 2023-10-20 08:02:08

成都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月收入认定所需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原则上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与申报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代缴关系说明等资料佐证,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最近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收入流水、社保参保缴费资料等佐证,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个月的社保参保缴费资料或所得税完税证明、代扣代缴税凭证,可进一步提供银行收入流水和租赁合同、合伙协议、股权分红、进/销货单据、经营账户银行流水等,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未缴存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提供最近不少于12个月的银行收入流水或社保参保缴费资料等,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5.如申请组合贷款,则商贷部分所需资料需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成都公积金月收入认定成都公积金月收入认定材料成都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月收入认定所需资料?
上一条:成都攀枝花公积金两地通办政策 下一条:成都公积金购买德眉资一手房个人贷款申请审核审批服务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