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来我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涉嫌重大交通肇事罪的汪某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7月3日,因汪某某女儿生小孩满月,其驾车载着5名女性亲戚(包括1名年仅1岁的婴儿),去隔壁的潘桥村喝满月酒,中午在酒席上,汪某某喝了二三两白酒和一瓶啤酒。散席后,汪某某拒绝了亲家大儿子帮忙送人的建议,自己开着三轮车,载着这5名亲戚往回赶。
当天15时30分左右,当汪某某驾着三轮车行至潘桥村村西200米机耕路时,腾出一只手去整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饮料,这时对面又开来一辆车,汪某某情急之下打了一把方向,车子冲入了右侧河沟中,最终造成了包括1岁婴儿在内的4名乘车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给多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经查,汪某某所驾驶的三轮车,是他于在孙某处购入一辆货运三轮车从事客运,由于只是在村间小路上行驶,于是心存侥幸,没有办理转户手续,导致号牌、驾驶证均丢失,也没有购买过保险。买入之后,汪某某将车进行了改装,长期驾驶这辆三轮车从事违法载客生意以补贴家用。
该案发生后,因车辆没有保险,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经济困难,尚无法对被害人作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