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保险失业女职工报销办理指南
常州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药品待遇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国谈药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特定病药品,一个自然年度内,不计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基金根据国家谈判价、省定医保支付标准(现行药品目录内同一通用名及剂型的药品低于国家谈判价、省定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按70%支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5:1分担,其他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特定病药品范围。对部分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临床价值高且未纳入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药品,纳入我市特定病药品目录范围,参照国谈药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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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职工医保特定病药品待遇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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