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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1-17 16:24:03

2020年常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且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常州市。

即:在这期间新增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失业保险累计参保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直接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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