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上党区存放毕业生档案的地方在哪里?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务工的全国其他各省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双语身份证)户籍居民;
2、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3、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1、长治市局城区分局东大街派出所
2、长治市局城区分局西郊派出所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点:居住证(登记)派出所
有关派出所的详细信息请点击》》》长治各区县市的派出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