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长治二手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一、申请条件
1、买卖双方在交易过户前进行贷款初审
2、主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需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账户余额需大于或等于6个月缴存额。
3、住房公积金至少缴至贷款申请月前3个月
4、贷前请详细阅读《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须知》(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平台)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无以下不良信用纪录:
1)贷款当前状态为逾期
2)近2年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银行贷款逾期期数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3)近2年内任一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逾期期数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4)任一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当前状态为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冻结、止付、呆账、禁入等非正常类的
5)任一贷记卡当前逾期期数大于等于1
6)任一准贷记卡当前逾期期数大于等于3
7)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二、申报材料
1、贷款初审的资料: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所购房屋的初始登记证明原件1份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1份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房屋购买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套数证明原件1份
卖方收款账户原件1份
2、贷款受理的资料:
买方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1份
还款账户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