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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机动车黄绿分类

来源:互联网 2023-01-30 00:04:04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国家环保部规定,并统一监制。市环保局将委托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以及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均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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