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04-08 18:07:05
电动巡逻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导致产生铅酸铅结晶,从而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正常行驶时,如果电量表指示红灯和黄灯亮,就应充电了;如只剩下红灯亮,应停止运行,尽快充电,否则电瓶过度放电会严重缩短其寿命。
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一般情况蓄电池平均充电时间在10小时左右。充电过程如电瓶温度超过65℃,应停止充电。防止暴晒,电动巡逻车严禁在阳光下暴晒。温度过高的环境会使蓄电池内部压力增加而使电池失水,引发电池活性下降,加速极板老化。
至于有朋友说私车公用问题,其实有些过虑了。电动巡逻车这样的车子相比传统车辆不合适私车公用(除非我们的警察敢于也愿意用开放式的小巡逻车搭着太太、孩子或者日用品在大街上穿行)。如果说电动巡逻车是纯属摆设,那么大街上的那么多电动车也算是摆设?除非买来不用,只要用,就不是摆设。
配备电动巡逻车在街道等公共场所巡逻,建立一个更加合理、高效、亲民的安全巡防系统,不好吗?对老百姓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是花的钱得合理合法,花得对,为什么不花?我们可以容忍公权力机构花不该花的钱、办不该办的事,却不能容忍公权力机构花该花的钱,办该办的事?配备警用巡逻车的同时,当然必须要配备一整套更适合的城市巡防制度,大家都反对浪费人民财富,胡乱添置硬件而忽视相关软件建设,甚至有人利用这样的机会从中牟的不正当利益。同时只有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软硬件措施,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安宁、美丽。也许,我们还没有能力(主要指财力)购买电动巡逻警车,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寻求一个更加完善的城市巡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