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长沙县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外省来湖南的哪些要隔离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8日
境外入湘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一般是在第一入境点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目的地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