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答: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可以缓缴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
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以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
22个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以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以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三项社保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社会保险费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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