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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长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52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2017]50号)有关规定,现就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3000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自2019年10月28日起(以职业资格证的落款日期为准)在吉林省范围内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企业在岗参保职工;
2.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通过各类竞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要求
1.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2.同一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领一次;
3.已经领取的不在重复发放。
四、申报时间
以职业资格证的落款日期为准,一年内均可申报。
五、申报流程
通过灵动长春APP和长春市政府服务网,进行政策申报和兑现记录查看。
六、注意事项
国家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文件执行。
长春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
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含长春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可凭在长创业相关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离校未就业证明,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已办理完户口迁入手续(含长春籍高校毕业生未办理迁出手续的);
(3)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首次创业或灵活就业。
3.办理流程
(1)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2)初审和考察。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
(3)审核发放。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拟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通过后,由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审批表》,报市就业服务局按程序办理资金兑现手续。
4.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长创业相关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即时申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6.责任部门
指导部门:市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043181118058,043181118056,受理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