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驾驶证考试缴费怎么交?(附网上缴费指南)
2022沧州电动自行车没挂牌上路怎么处罚?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伪造或者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并处二百元罚款。
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并处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