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
亳州热门资讯 > 亳州公积金资讯 > 亳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亳州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可申请降低或缓缴

来源:互联网 2023-07-02 01:39:03

2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权益。

通知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批准后,可在疫情结束三个月内办理补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企业及自愿缴存个人,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有提取时限的业务,时限可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因感染新冠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在疫情结束之后的三个月内足额偿还应还贷款本息。

上述人员,因疫情影响导致逾期的,不影响个人信用,不计罚息。

亳州新型肺炎情况

关键词:亳州公积金申请降低;亳州公积金申请缓缴亳州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可申请降低或缓缴
上一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下一条: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