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
一、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巴中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一次性付款购买住房的。
三、申请材料:
1、已取得房屋备案合同,合同签订日期距支取之日未满一年的;
①已领取《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开发商出具的房屋全款购买发票原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暂未拿到房产证的:
①已领取《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③契税发票、或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我中心或区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3、将支取所需所有材料及已经加盖章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交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办理。
五、承诺时限:手续齐备,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