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巴音郭楞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巴音郭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基本材料:
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8、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0、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未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年满45岁,女年满40岁,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各县、市管理部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提取额度。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巴音郭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