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包头市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或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或失业人员60日内向市失业保险中心57和58号窗口申报;
2、由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初审,每月20日汇总完毕向社会进行公示,合格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市失业保险中心生成支付明细报基金科发放;
4、各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失业人员本人次月初领取失业保险发放存折(卡),失业人员本人三个月未领取失业保险发放存折(卡),失业保险金退回失业保险基金。
(附:失业保险金缴费流程图)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