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群+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
城乡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企事业单位:
1、新增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信息报表、报盘;
3、非社会化发放项目基本养老保险金结算表;
4、离退休人员减少情况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5、《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下拨结算表》。
城乡居民: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规定的材料。
企事业单位:
1、申请:参保单位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初审: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及时受理;
3、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审核、程序操作、提出初审意见,将材料上呈科长复审,符合条件的生成基金支付计划和养老金发放明细;
4、办结:所长对业务表盖章,系统生成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传递数据,养老金代发机构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养老保险月领取额计算方式:个人帐户总金额/139+基础养老金(当前为每月143元),例如15年每年交200元,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167.8元;每年交1000元,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249元;每年交8000元,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1019.3元,养老金多缴多得。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十五年的人员,应该办理正常退休。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