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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4-27 21:12:03

枣庄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枣庄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地点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电话:0632-3317043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市中区振华路2号

电话:0632-5110187

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

地址:薛城区永兴路299号

电话:0632-4483899

枣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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