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医保缴费延长的通知
参保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续)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年,
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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