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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失业补助金领取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2023-10-20 00:27:11

注意事项

●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一个人只能申领一次。

●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享受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从申领的当月开始享受,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个月10号前。

申请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指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在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之后一直未再就业。

2、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最后一个月在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因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原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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