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莱山区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于8月1日起正式启动,参保缴费指南如下:
一、集中征缴期
8月-9月
二、参保范围
具有莱山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参保办理方式
城乡居民可任意选择以下其一方式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通过登录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烟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智慧人社、烟台一手通人社专区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人社所或区社保中心等线下渠道现场办理,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四、个人缴费标准
自度起,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居民也可以选择市级暂保留执行的13000元最高缴费档次,但不作为补缴标准。
五、政府补贴标准
政府对参保居民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选择35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档次的,按相应档次的10%给予补贴;选择500元档次的,给予60元补贴;选择13000元最高档次,补贴标准与8000元档次一致。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
六、缴费年龄段
城乡居民16周岁-59周岁为按年缴费时间段,60周岁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前为补缴时间段。
七、补缴规定
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允许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对于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前应先核实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合计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八、缴费操作指南
(一)正常缴费
方法一: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光大银行二维码缴费
扫描光大银行二维码→微信授权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下一步→确认缴费。
方法二: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直接扫下方二维码)(没实名认证需实名认证)→城乡居民→居民养老→选择缴费年度“”、参保人(如需帮他人代交可点击“增加人员”)、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缴费。缴费1个工作日后可在“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是否缴费成功。
方法三:支付宝
在应用中找到市民中心(选择烟台市)→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使用服务→城乡居民→同方法二。
方法四:政务中心税务窗口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海棠路101号)一楼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二)补缴
补缴人员选择补缴标准,确定补缴金额,填写《补缴申请》,通过线下渠道,由人社工作人员发起补缴申报流程后,补缴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社保费补缴”模块缴费或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九、缴费证明开具
缴费完成2个工作日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或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海棠路101号)一楼税务征收窗口打印完税证明。
咨询电话:
区社保中心62123336715462
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6710780
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6715792
黄海路办事处6889282
滨海路办事处6898608
莱山经济开发区6729837
初家办事处6711109
莱山办事处6774245
解甲庄办事处6752722
院格庄办事处689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