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烟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的划入标准
个人账户金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划入:
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
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3.4%;
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
扩展阅读: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