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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4-30 17:25:02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4、本人银行卡。

注:终止劳动关系材料包括: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其他材料(如:失业证)。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官网入口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南海街交汇处向南100米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780号(瑞东花园南门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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