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办理材料
(一)偿还许昌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临柜办理:
个人身份证件。
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支付宝生活号)自助办理。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含外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1、个人身份证件;
2、所购房屋在许昌市或户籍地的借款合同;
3、显示贷款余额的还款明细单;
4、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已办理提前还贷业务的,须按原提取原因还贷后方可再次提取。
还款明细单须加盖银行印章,不显示贷款余额的,需出具贷款信息单并加盖银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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