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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9-22 08:41:08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新乡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2、审核资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3、录入失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

失业金发放标准:

新乡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20元。

新乡市是失业保险金市级统筹城市,所以该市市本级和所属的各县(市、区)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一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

办理地点

1.获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健康大道中段

电话:0373-4597988

2.红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建行四楼

电话:0373-5016265

3.牧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355号

电话:0373-3383360

新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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