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的限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双职工(含借款人配偶在邢矿分中心或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4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30万元。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金额。贷款额度为5000元的倍数。您具体的可贷额度需要根据您每月的缴存额、贷款年限以及房屋总价等信息进行具体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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