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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清河县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7-30 07:59:03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申领方式

——自主申领: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首页—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点击“提交”前请核实社保卡银行账号和手机号并)

——窗口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行政大厅二楼26号窗口办理。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一年的为705元/月,不满一年的为700元/月。

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行银行激活银行账户。

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咨询电话

0319-8290026;

8290800;

注意:申领成功后,需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银行账号的存取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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