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本年度医保现金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17:30。
一、参保人员现金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2021年度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门诊、住院现金医疗费用,请各参保单位专管员或参保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2021年12月发生的现金医疗费用未及时申报的,可转入2022年第一季度申报。
二、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
参保人员2021年度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生育现金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申领,请各参保单位专管员或参保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2021年12月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可转入2022年第一季度申报。
咨询电话:0319—58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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