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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生入伍激励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11-12 15:18:03

湖南为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参军入伍大学生提供了就业创业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就业基础保障:

1、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当年应届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用同等政策,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3、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报考公务员优待:

1、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2、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3、参加湖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时,可与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招录总额10%-15%的招录计划。4、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人员总数的30%以上。

5、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

事业单位招聘优待:

1、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2、报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省属单位应安排岗位不少于10%、市属单位应安排岗位不少于20%。3、参加湖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4、符合相应条件的,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确定具体服务的事业单位和工作岗位。

5、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聘人员总数的30%以上。

企业招聘优待:

1、省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退役大学士兵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10%。

2、非公经济企业每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限额减免税费。

创业优待:

1、享创业园区优惠服务。设置创业专区,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2、补贴、贷款、减免税等多方面扶持。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减免税费。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贴息担保款。合伙创办企业可申请最高75万元创业贴息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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