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要求+办理途径)
唐山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办理材料:
1.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办理住房贷款审批业务时,签订《公积金抵冲还贷协议》。
2.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到申请贷款业务时的窗口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并签订《公积金抵冲还贷协议》。
>>点击查看:各县(市、区)贷款职工属地分中心贷款窗口办理地点
(提醒:市中心区贷款职工,到南湖市民中心A区贷款中心办理;路南管理部、路北管理部不受理签订《公积金抵冲还贷协议》业务)。
拓展材料:
职工签订抵冲还贷协议后,申请撤销的:
1.已经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抵冲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2.未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提取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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