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滦州市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7101101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5-71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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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疫情防控机构通报为准。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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