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材料+办理时限)
泰州市发布的《关于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拓展个人账户支付5类费用,并探索开展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家庭共济”)。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单建统筹人员),均可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用于支付个人账户规定可支付的费用。家庭共济人员必须为我市正常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泰州市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咨询电话:
统筹区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
市本级 | 0523-89892023 |
海陵区 | 0523-86192959 |
高港区 | 0523-86966331 |
姜堰区 | 0523-80579569 |
靖江市 | 0523-88975030 |
泰兴市 | 0523-87601336 |
兴化市 | 0523-832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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