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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11-04 01:21:22

太原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购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花名表(备案表审批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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