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7-18 00:06:36
2、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3、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二、为什么需要高企维护
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如维护不当,可能会引起取消资质,甚至追缴税收优惠等一系列不良结果。
可能触发的原因有:
1.季报、年报未及时填报;
2.季报、年报填写的数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体系要求;
3.未建立研发费用专账管理,或者专账管理不达标;
4.季报、年报或申报材料与报税数据不一致;
5.技术项目立项不合理,并未做当年度加计扣除;
6.专利条件不符合或关联度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有完整性的会计年度);
2、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形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
3、主要产品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畴;
4、科技人员占当年员工数量的占比不低于10%;
5、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占比满足以下要求:
(1)近1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
(2)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4%;
(3)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
当中,企业在我国境内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占比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状,在未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只会更加严苛,企业通过评审的难度也会不断加大。因此,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尤其是再次认定的企业,在后期申报材料准备中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应该严肃对待。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简称国家高企,是一种由国家认定的资质,是一种对技术研发和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的认可和扶持。国家颁发相关政策文件,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程序等,由各省市组织实施,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资源申报,一般一年分2-3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存续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申请国家高新认定注意事项
1、哪些情况将被取消?
已认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2、企业被取消后,税务机关从何时开始追缴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被取消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安全等应取消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请问,在股权激励方面有什么政策?
在股权激励方面没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按照现行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执行。
4、被取消后,当年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
已认定的,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5、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6、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续?
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
7、新《认定办法》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其还有效吗?
2016年1月1日前已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其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认定之后对于企业有什么优势:
1促进企业转型
2提升企业形象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4提高企业市场
5提高企业资本
那么什么样的行业就可以申请高新企业认定呢?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制造与自动化
6资源与环境技术
7系能源及节能技术
8高技术服务业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对主要产品(服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4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5%,且其中60%以上发生在境内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70分以上(可通过测评工具或在线顾问协助测评)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具备以上条件就他可以申请,当然了如果您有一些条件不符,我们可以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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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认定申请书》(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营业执照)。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缴纳人数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2017~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具有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7~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表、附注和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执业,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17~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出具的变更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企业以前年度认定高企时所填报使用的Ⅱ类知识产权,不能再次填报。
(9)科技成果转化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等方面提供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产品检测或测试报告、产品的核心技术性、合同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税务师人数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送地市门审核留存。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认定中技术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 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认定评分标准,如何达到72分以上呢?
的评分标准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着作权登记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五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4 成长性指标 20分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