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自带照片吗?
Q:流动人口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答:申请人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在准入名单公示截止日前,可以向受理申请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请求。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准入名单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市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发放准入卡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机关提出,市机关应当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