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怎么办理?(附入口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日
2022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5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城区迁入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
(1)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
(2)在城区无房产(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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