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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宿州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材料+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10-09 18:57:03

所需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备注
1《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一份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
2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需查验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3结婚证需查验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
4房屋征收安置证需验查一年之内
5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需查验
6征收安置房屋结算清单需查验
7上房差价已结清的交款收据需查验
8银行卡(储蓄存折)一张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说明:1、购房一年以内(以房屋征收安置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服务网点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应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3、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4、以上相关材料只针对市直和埇桥区办事处,其他管理部根据当地政策制定相应的拆迁提取材料。

5、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询电话:(0557)

市直中心:(0557)3054115

埇桥区办事处:(0557) 3027513

砀山县管理部 :(0557)2276766

萧县管理部:(0557)3797002、3797003

灵璧县管理部:(0557)2379058、2379060

泗县管理部:(0557)70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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