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4月6日)
关于明确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近期,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辽宁、安徽又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返回浙江后,由目的地乡镇(街道)落实人员点对点专车转运,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嵊返嵊人员(见附表1),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除8个中风险地区以外的来嵊返嵊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嵊返嵊人员,到达嵊州后须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第一时间到市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嵊后按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六、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见附表2)。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触他人。
七、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医务室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诊治发热病人。如发现违规收治发热病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举报投诉电话:83012271。
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疫情的最有效手段,广大市民要按照单位和村(社区)的接种工作安排,主动接种疫苗。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