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0元2022-11-01 06:50:53
现场应用场景图如下,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组网灵活,运行成本低。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并且能够完全满足与企业内部的DCS系统和环保部门数据系统通讯的要求。
本系统的设计、制造、验收规范主要按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519-20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75-201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HJ/T 39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浙江《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15-2016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宁波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甬环发[2016]80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VOC废气排放在线监测工况要求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台环保〔2017〕125号
《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标准》Q/VLT17-2017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主要由采样探头、伴热管线、预处理单元、VOC分析仪、电控单元(包含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组成,测量时烟气由机柜内的高温采样泵抽取,样气全程保温在120℃(可设置到180℃),经由采样探头、伴热管线、除尘过滤器后通入VOC分析仪进行测量,仪表内部的样品管路在120℃。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集成有零气和标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
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主要由温压流一体化对烟气的温度、压力、流速进行测量。烟气温度采用铂电阻温度传感器测量;烟气的压力采用高精度隔离膜压力传感器测量;烟气流速采用皮托管法流速计测量,通过测量烟气流动中的全压和静压,得到烟气的流速。氧气采用氧化锆原理测量,湿度采用电容式传感器进行测量。
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由工控机和系统监测软件构成。系统监测软件安装于工控机内,用于监测和汇总所有的气体浓度信息和工作状态信息,同时生成报表、存储数据、记录历史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通信等功能。传输单元安装于机柜内部,将测量的参数转换成4~20mA、RS485信号、或是以太网通讯送给客户的DC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