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
汕尾热门资讯 > 汕尾户籍资讯 > 汕尾人才引进 > 正文

汕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2-17 02:38:01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汕尾市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表15) ;

(2)《汕尾市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表16) ;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核验)﹔

(4)劳动合同;

(5)符合条件人员社保缴费记录(人社部门内部核验及部门协查);

(6)脱贫人口信息(部门协查)。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关键词:汕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汕尾吸纳脱贫就业补贴汕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上一条:汕尾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目录 下一条:汕尾创业孵化补贴申请指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