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营企业年度纳税配给集体常住户口名额标准
办理条件:
原家庭基础在本市,因离婚后迁回原籍入户。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随迁子女附出生医学证明,超过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6、迁入地户口薄或房屋产权证明;
7、原在汕户口档案。
办理流程:
1、属省内直接到派出所办理
2、省外持《准迁证》、《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间:
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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