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上海热门资讯 > 上海户籍资讯 > 上海入户常见问题 > 正文

上海婚内新生儿入户需要那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1-03 05:37:03

一、国内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证 明 材 料材 料 说 明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对《出生医学证明》有弄虚作假嫌疑或与事实不符的及新生儿出生在外省市,还须提交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或母系现役的,须提供身份证件4、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的材料在单位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出生满一年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必要时,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1、父或母的《婚姻状况声明书》;2、父或母已婚且随已婚一方报出生的,提交配偶同意接受证明及配偶《居民身份证》;3、随母报出生的,提交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4、随父报出生的,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婴儿随(外)祖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1、(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等)父或母为旅居国(境)外的原本市居民,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随(外)祖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1、(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等)3、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户口注销的《户籍证明》父或母系现役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1、母亲系驻沪,婴儿随母入户集体户的,须提供师(旅)级政治部门证明以及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同意入户意见书2、父或母为本市居民应征入伍,婴儿随(外)祖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的,须提供:(1)(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人事档案等)(3)父或母在本市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及师(旅)级政治部门证明说明:(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二)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三)驻沪的男或者非驻沪的女所生婴儿不能在本市集体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四)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申报出生的,提供的《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应由其父母填写并由父母双方联合签名。(五)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户口将予以注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关键词:上海婚内新生儿入户上海婚内新生儿入户材料上海婚内新生儿入户流程上海婚内新生儿入户需要那些材料?
上一条:2020年上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12月25日截止附申请流程 下一条: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海报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