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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来源:互联网 2023-08-09 18:24:13

(一)我市直接定点医疗机构

1.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100元

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

三级医疗机构为1500元

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90%

二级医疗机构为75%

三级医疗机构为60%

(二)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500元

二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

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

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70%

二级医疗机构为60%

三级医疗机构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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