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6日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且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购买绿色节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优惠。
需满足如下条件:
1.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
2. 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外,缴存人购买的房屋应为有关部门已认定备案的二星级以上超低能耗绿色建筑。
3. 贷款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与现有贷款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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