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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人才公寓购房优惠+落户奖励

来源:互联网 2024-01-04 19:53:02

奉化人才公寓购房优惠+落户奖励

价格优惠及奖励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奉人才发〔〕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奉组〔〕6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申购人的学历(学位)或职称(含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相应价格优惠及奖励:

1. 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6万元购房优惠和12万元的落户奖励;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20万元购房优惠和15万元的落户奖励;

3.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40万元购房优惠和20万元的落户奖励;

4. 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优惠,同时符合我区落户奖励政策的给予相应人才层次的落户奖励;

5. 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公寓购房优惠和落户奖励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优惠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6. 特殊人才安置时,其优惠标准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10/8/art_1229191899_4318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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